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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9 09:47:3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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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新城校区部分建筑门厅、会议室等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项目名称: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新城校区部分建筑门厅、会议室等装修项目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新城校区部分建筑门厅、会议室等装修,具体施工区域及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质保期/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工程质保期限为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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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2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为0元,占0.0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1200000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为0元,占0.00%。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五年(从磋商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 1项类似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供应商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网站查询结果需提供截图,出现上述任一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